中国传统音乐学科现状反思

前言

20世纪,是我国音乐学学科从无到有的历史时期,也是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不断深入和拓展的历史阶段。当代中国传统音乐学科建设在我国几代音乐学家的不断耕耘和开拓中,在继承音乐史学传统,重视实地考察,注重音乐形态学分析,并受民族音乐学理论及多种学术思潮影响下,快速发展并渐趋成熟。可以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当代中国音乐学各领域中,中国传统音乐当是成果甚丰、发展较快的一个学科。

在对学科历史的梳理和近十余年亲身学习、参与的背景下,从学术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对这一学科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以期吾辈学人能在前辈学者深厚学术积淀影响和治学精神感召下,在此学科逐渐迈入成熟期后能有新的提升。

一、  学科研究现状

综观中国传统音乐学科现状,可谓科研气氛浓厚,学术思想活跃、选题内容多样,学术成果丰硕。不仅在学科理念和方法上有比较明显的规范和进展,且形成了一支由诸多知名学者、学人组成的有较大影响的学术群体;出版了一批业界认可、具有相当学术价值,且推动了学科发展的重要著述。尤其是近年来,在科研项目内容、类型及学理认识等方面都有了许多新成就。学术上的这些新拓展彰

显出当代学科发展的总体特点和学术成就,笔者概括为以下几点:

1.音乐形态学的研究优势和丰硕成果。

中国传统音乐的许多学者,尤其是老一辈学者,具有相当深厚的传统音乐实践功底,他们在具体认知和探究传统音乐本体构成奥妙的学途中身体力行、彰显出极深的学术功力,并取得了丰厚的研究成果。

这方面做出卓越贡献的音乐学家主要有杨荫浏,曹安和、于会泳、郭乃安、黄翔鹏、高厚永、叶栋、李民雄、袁静芳、江民惇、董维松、冯光钰、樊祖荫、沈恰、刘正维、伍国栋、王耀华、乔建中、杜亚雄、周青青、张伯瑜、钱茸、张振涛、项阳、蓝雪菲、姚艺君等等。他们对中国传统音乐内在构成规律等诸多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索,取得了相当大的理论建树,也奠定了我国在世界范围内对本民族传统音乐本体分析与研究的学术优势,这也恰恰是中国音乐学者对西方民族音乐学理论的反哺和贡献。

对西方音乐系统深入的分析大都针对专业音乐,可包括西方在内的世界各国、各民族还存有十分丰富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资源。对于这部分音乐品种的形态学分析和研究,以上述学者为代表的中国学界确实远比其它国家的研究更高更深,正因前辈学者们的深入研究和丰厚成果,在此方面中国当可有自己的学术自信。

2.实地调查为基础的实证性学风。

中国传统音乐不是一门纯理论、纯思辨性的学科,其学科理论及方法需要应用于传统音乐现实音乐生活的观察和实践当中。我国自古就有“采风”实践,老一辈音乐学家本就继承了这一传统,加之后来受到民族音乐学田野调查系统理论与实践的影响,逐渐形成了在现实音乐生活中观察、参与、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的实证性学风和学科灵魂。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传统音乐理论学术思想逐渐发生“转型”。在田野调查理论与实践指导下进行音乐形态及其文化生态语境的综合性研究,是当前许多学者选择的研究模式,同时反映了“文化中的音乐”、“音乐作为文化”、“音乐即文化”等多元学术理念对传统音乐研究的直接影响。近年来,那些被学界广泛认可且具有较高学术含量和分量的著述,无不是在实证性研究理念指导下、扎实深入的田野实践后才取得的。事实上,在科学深入的实地调查中获得传统音乐各类一手材料及在此基础上的分析和研究,才更具有理论与现实的双重意义和学术价值。如已出版的五部音乐集成共计200余卷的巨著,就具有很高的学术分量和历史文化价值。[1]此外,还有田联韬《走向雪域高原—青藏高原音乐考察研究》[2]、袁静芳的《民族器乐》和《乐种学》、伍国栋《江南丝竹:乐种文化与乐种形态的综合研究》、、张伯瑜《变革社会中的中国传统音乐:河北省白洋淀圈头村“音乐会”的调查研究与音乐收集》、杨民康《一维两阈:布朗族音乐文化志》、张振涛《冀中乡村礼俗中的鼓吹乐社》、项阳《山西乐户研究》、和云峰《东巴仪式音乐的若干调查与研究》等等,甚至个别学者的研究成果本身就是田野调查的理论与实践,如萧梅《田野的回声—音乐人类学笔记》、《田野萍踪》等。以这类著述为代表的学术成果,不仅在研究一般音乐对象时运用了田野调查理论与方法,更在理论联系实践的过程中促使理论及方法本身得以更进一步的科学和深化,使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彰显出可贵的实证性学风。

3.包容性的学术理念和方法。

包容性的学术理念和方法主要体现在对多学科理论与方法的借鉴、吸收和运用方面。中国传统音乐不仅具有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特定研究对象,还在继承音乐本体研究优势基础上,以包容的学科态度,不断吸收中外人文社会科学的宝贵经验和理论新成果,尤其对文化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传播学等学科成果及其研究方法有所借鉴与融合,并不断进行着跨学科拓展。这对该学科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新进展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实际上促使了中国传统音乐理论和研究在方法上有了新的变化,逐渐加重了对传统音乐背后文化信息的探究和阐释。在“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思考和探索中显示出一定的前沿性和理论深度。代表性著述主要有伍国栋《民族音乐学概论》(修订版)、乔建中《论汉族民歌近似色彩区的划分》、赵塔里木《在中亚传承的中国西北民歌—东干民歌研究》、张伯瑜《云南省个旧市大屯镇洞经会调查研究—变革社会中的中国传统音乐之二》、杨民康《音乐民族志方法导论——以中国传统音乐为例》、薛艺兵《神圣的娱乐:中国民间祭祀仪式及其音乐的人类学研究》等等。

4.研究内容、类型的新拓展。

综观近年来中国传统音乐领域的学术成果,尽管不同学者对国内外研究动态的理论把握有所不同,个人学术兴趣和研究视角也有所差异,但仍能显示出以下一些热点问题,这些热点,彰显出中国传统音乐在研究内容和类型上的新拓展。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能例举其中很少一部分著述,其余请详见相关研究。

(1)乐种学研究:主要研究成果有袁静芳《乐种学》、伍国栋《江南丝竹:乐种文化及乐种形态的综合研究》、张伯瑜《云南省个旧市大屯镇洞经会调查研究》等等。

(2)仪式音乐:主要研究成果有曹本冶主持的中国传统民间仪式音乐研究系列著述、杨民康《瑶族传统仪式音乐论文集》等等。

(3)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主要研究成果有田联韬《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周吉《刀郎木卡姆的生态与形态研究》、赵塔里木《蒙古族额鲁特民歌在社会文化体系中的功能》、和云峰《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丽江古乐—源自喜马拉雅南麓的声音》、张中笑、胡家勋、高应智、张人卓、李继昌、王承祖、杨方刚等人编著《贵州少数民族音乐文化集萃》(侗族篇、彝族篇、土家族篇、仡佬族篇、水族篇、布依族篇、苗族篇和芦笙篇)、杨玉成《表演、文本、语境、传承——蒙古族音乐的口传性研究》等。

(4)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下中国传统音乐的当代生存与变迁:主要研究成果有樊祖荫《发挥“传”与“承”的两个积极性促进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田青《鲁迅错了吗?——兼谈“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内容》、张伯瑜《变革社会中的中国传统音乐:河北省白洋淀圈头村“音乐会”的调查研究与音乐收集》、和云峰《“有所为”亦“有所不为”——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理念与实践》、杨红《当代社会变迁中的二人台研究(河曲民间戏班与地域文化之互动关系)》等等。

(5)宗教音乐研究:近代以来,我国的宗教音乐虽早至20世纪30年代初即有刘天华记录的《佛乐谱》,此后又在杨荫浏等先生的开拓和推动下产生了《佛教禅宗水陆中所用的音乐》(杨荫浏)、《寺院音乐》(中国音协成都分会编)等重要著述,但更为系统、深入的研究始自20世纪80年代,尤其是近20年来的研究突破,尤以袁静芳主编的“中国佛教音乐文化文库项目系列丛书”为代表。目前该丛书已出版袁静芳《中国佛教京音乐研究》、韩军《五台山佛教音乐总论》、嘉雍群培《西藏本土文化、本土宗教—苯教音乐》、嘉雍群培、土登彭措《藏文佛经中的音乐史料》、桑德诺瓦,巩海蒂编著《云南藏传佛教音乐文化研究》、王宗奎、谈龙建《大相国寺音乐师传乐谱孤本》、周耘《天宁梵呗研究》、杨久盛等《辽宁千山佛教音乐》、李春沐、王馗《梅州客家佛教香花音乐研究》、杨秋悦《瑜伽焰口仪式音乐研究》等十余部著作,此外还有曹本冶的道教音乐系列丛书《海上白云观施食音乐研究》、《武当山道教音乐研究》、《杭州抱朴道院道教音乐》、《温州平阳柬岳观道教音乐研究》、《中国道教音乐史略》等、田青《中国宗教音乐》、杨民康《贝叶礼赞——傣族南传佛教节庆仪式音乐》、《本土化与现代性:云南少数民族基督教仪式音乐研究》、刘红《道教音乐》、《苏州道教科仪音乐研究》、《道乐论》、《天府天籁》、蒲亨强《道乐通论》、甘绍成《青城山道教音乐研究》等都是此时期的部分重要代表著作。

二、  学科现状的思考

尽管中国传统音乐在当代音乐学诸学科中成果丰硕,但学科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一直影响、牵绊着学科推进、提升的动力。

1.学科名称及其实质

中国传统音乐相关学科名称正在逐步分化,甚至造成了学科名称模糊的倾向。回溯中国传统音乐近代以来的学科发展历史,20世纪50-70年代时,中国传统音乐被包含在“民族音乐理论”、“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之中,80年代初,产生了“民族音乐学”的学科概念,并出现了对“Ethnomusicology”中文译名的讨论。当时有学者提出用“民族音乐学”取代以往的称呼,但另一些学者认为民族音乐学只是一种方法且不能涵盖传统音乐的方方面面,故不主张使用该称谓。彼时关于学科名称的“口号之争”,虽未能对学科名称达成统一认识(至今也未能达成统一认识),但却在客观上促使中国传统音乐在不断变化的多元文化背景下,朝着将音乐视为文化的更广阔的思维路径上,进一步完成了学科的深化和拓展。

由于不同学者对Ethnomusicology中译名称及学科的差异化认识,加之近些年来受国内外多元学术思潮及研究范式转变的影响,遂出现了与中国传统音乐或民族音乐学不同但有一定共性的多样学科名称,如音乐人类学、音乐文化学、音乐社会学等。其实,并非不能有新的学科名称出现,学术总是不断向前推进,学科名称也未尝一成不变。但关键问题是首先要思考清楚在新的学科名称下,如何在理论及实质性研究中超越原有学科,以及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学科基本理论方面与之有何本质不同,以证实不得不变化的理由。

下表是对我国六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音乐艺术院所相关学位名称的统计。(按博士点建立排序)

表1

据上表所示:我国六所具有音乐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位授予权的院校,学科名称并不统一,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三所院校称为“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中国艺术研究院、福建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没有使用“中国传统音乐”的专业名称。

中央音乐学院延续原有学术传统,一直使用“中国传统音乐”的学科名称,只是根据本单位师资优势和研究对象的差别又细分为中国传统音乐和中国少数民族音乐两个不同的研究领域,历史上从未使用过诸如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等学科名称。该校近年来也曾多次考虑学科名称的设置问题,但最终都坚持了一定的学术传统而未见有所更改。

中国音乐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保留中国传统音乐专业方向的同时增设了“民族音乐学”或“音乐人类学”方向,其余院校仅设置“民族音乐学”专业。这些院校的学科设置可能考虑了传统音乐研究的人类学语境等学科发展的新趋势,且有与国际(欧美)学界统一话语的意思。

不可否认的是,当代中国的传统音乐研究借鉴吸收了民族音乐学、文化人类学等学科理论与方法,这对学科近三十年来的发展有着相当大的推动意义。但是,中国该学科的形成与发展不同于西方民族音乐学及相关学科兴起的历史传统和人文背景。西方的民族音乐学是在其他自然、人文学科背景下建立并渐趋成熟的。如对我国有较大影响的早期比较音乐学,以“音响结构和物理声学”为特色的“柏林学派”,其后以“文化人类学—社会学”为特色的“美国学派”,他们早期的诸多代表人物多出自非音乐专业的其他自然、人文学科。而中国传统音乐领域的学者几乎大都出自音乐专业,无论学科建立之初亦或当前学界的实际情况均如此。

张伯瑜在其《再议音乐学人才培养》一文中引用了内特尔《相遇在民族音乐学》书中的一段话:“60年代左右,国家里存在着许多显而易见的极端事物。在印第安纳大学,阿兰·梅利亚姆扔保持民族音乐学家的人类学家特性,这些民族音乐学家也可以教授人类学课程。”①尽管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说明美国民族音乐学者的人类学功底,但却从侧面显示了这一点。可当我们跳出中国传统音乐[3]的“历史局限”去追寻西方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发展的脚步时,我们是否认真思考过自身是否具有真正专业、深厚的人类学功底?或许大多数从业者确实具备一些跨学科的视野和能力,但就学界目前普遍情况看来,可能还难以成为是真正专业的、深厚的跨学科功人才。西方的部分民族音乐学家可以教授人类学课程,而我们呢?尽管有部分学者确实受到西方民族音乐学的专业训练,甚至具有相当好的人类学素养和功底,也确实取得了相当令人瞩目和认可的学术成就,我本人也深深受教并获益,但放眼整个学术群体构成和跨学科水平,我们不能无视大部分从业者仅是具备一些相关学科的“基本常识”而已的现实。[4]既然民族音乐学非常强调音乐事项背后的语境(comtext),对我国相关学科的建设和认识为何又常会脱离“中国语境”呢?

此外,中国传统音乐与上述相关专业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比较而言,又可以看出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并没有与专业名称对应的、不同于中国传统音乐的特定研究对象(可能略微宽泛)。[5]中国的传统音乐专业自建立之初至今一直是以研究本土传统音乐为主要对象的,而肇端西方的民族音乐学等学科在形成之初及后来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则主要研究“非我”音乐。[6]即便当前已不限于“非我”音乐的研究,但也并不特别强调研究本土传统音乐。若将审视的目光集中于国内这几个名称不同的专业研究之实际,就发现研究对象普遍交集远远大于并集,即多数以研究本国传统音乐为主要对象。[7]

其次,研究方法、学科基本理论也有相当程度的共性,且没有特定的学者群体。[8]在这种现状下,过多提出一个又一个学科名称,不仅造成学界部分专家自我“身份意识模糊”的无奈(如董维松先生等),更因为在课程设置等方面并无多大差别而造成相似专业许多本、硕、博学生学习上的“不知所措”、学科认知上的“意识不清”等问题,无法分清“中国传统音乐”、“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和“音乐文化学”等学科到底有何质的不同?或者为何读同样的书、修同样的课程、用相似的研究方法研究同类研究对象,却毕业于名称各不相同的多个“专业”方向的奇特现象。

再者,从国内部分院校的课程设置来看,培养方案还不完备,也缺少系统训练的相关课程。笔者初步搜集、分析了上述六所院校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招生简章和培养方案。上海音乐学院将中国传统音乐和音乐人类学分列于“音乐与舞蹈学”以及“艺术学理论”两个不同的大学科,其中中国传统音乐归属于音乐与舞蹈学中音乐学的中国音乐研究方向,音乐人类学则被设置为艺术学理论中的艺术人类学与社会学下属,并有相对明确的差别化课程。

表2:中国传统音乐及相关专业部分课程设置简表

由于教育部对各学位层次的课程设置有所规定,将课程主要分为共同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三部分,并对共同课开设有所限定,因此所有院校的共同课均以政治、外语为主,部分院校增设艺术原理和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但在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方面有一定差别,基本上不同专业主要体现在阅读材料和学科专题研讨内容的差别。实际上,近年来我国培养的上述专业博士生及多数研究者,大都需要具备一定的中国传统音乐理论及民族音乐学理论与方法的综合学术积累,学科界线不是越来越明显,而是越来越融合。

正是由于上述实际,笔者以为学科称谓虽然重要,但如何识别、分析、剥离传统音乐中的音乐文本及历史文化信息,真正寻找到音乐现象背后生成的原因,才是提升该学科理论研究的价值之所在。正如杨沐所说:“致力于自己选择的路向、理论和方法做好自己的研究、得出自己的成果……。至于研究的理念与方法则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不拘一格百花齐放,不必计较某些方法必修专属于哪一学科或者某一学科只能使用那些特定方法。”②尤其当前跨学科及学科间的交融越来越成为一种趋势,“传统学科的界定不可能泾渭分明”,这种逆潮流而越来越向内分裂的“多学科林立”③的情形,对学科建设可能无益。

2.教育传承问题

对于教育传承,最凸显的问题要属中国传统音乐及其理论本身延续继承的危机。我国传统音乐研究与国民母语音乐教育传承的结合远远不够,整体上重西轻中。课程改革后,许多高等院校中国传统音乐核心课程“民族民间音乐”授课时间缩减了一半,加之整个社会传统音乐赖以生存的客观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传统音乐在当代社会的民间自然传承和学校专业教育传承都面临一定困难。多重因素造成相关课程师资教学能力有限,从而进一步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不高的恶性循环之囧况。

从前辈音乐学家杨荫浏、曹安和、于会泳、黄祥鹏、郭乃安、高厚永、叶栋、李民雄等,到当代学者如袁静芳、江明惇、冯光钰、樊祖荫、董维松、伍国栋、乔建中、王耀华、沈恰、刘正维、杜亚雄、周青青、张伯瑜、周吉、张振涛、杨民康、田青、钱茸、和云峰、项阳、姚艺君等等,他们都具备极为深厚的传统音乐理论功底,对音乐本体形态等方面也有丰富的研究心得和成果,给后学树立了良好的学术榜样。而反观当下部分青年从业者,研究民歌却唱不出多少首地道的民歌,研究戏曲唱不了几折戏,研究民族器乐却从未深入系统学过一件民族乐器。这种传承状况,虽可通过跨学科不断进行理论提升与拓展,却也可能造成学术研究无法深入音乐内核,隔靴搔痒地游走于从理论到理论的,看似深刻却一方面无法超越理论知识来源的相关人文社会科学,另一方面又渐渐失去了音乐学特色的尴尬境遇。在这种情境下,我们到底以何立足,又何以立足?

3.研究薄弱领域

笔者个人认为,当前中国传统音乐研究还存在以下一些薄弱领域:

一是对中国传统音乐整体性、系统化研究不够。

二是对传统音乐主体(民间音乐家或艺人)关注不多。

三是对传统音乐类型如何保存、发展、传播等问题缺乏理论与实践层面可操作性的对接,学界往往喃喃自语。

四是20世纪以来我们对外国传入中国境内的异域他族音乐(尤其是西方古典音乐)学习、研究的较多,而对中国传统音乐境外传播、传承关注的很少。

五是我国传统音乐经典学术著作的外译和海外推介工作与丰硕研究成果本身不同步,多以文化输入为主,相关文化输出工作有待加强。

三、学科发展展望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具有悠久音乐文化历史和丰厚传统音乐资源的国家而言,传统音乐是体现国家文化软实力及民族文化特质的独特人文景观。伴随近年来国家政治文化思想导向的转变,民族文化意识的日益觉醒,那些优秀的传统音乐不仅在历史上为古人所欣赏,在今天及以后的生活中还将以多种形式继续展示其音乐艺术魅力,而中国传统音乐这一学科也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不断用新的思路和方法,继续探索而有所突破:

1.加强中国传统音乐系统性、整体性研究

中国传统音乐今后的学术重心一方面需要继续充实完善音乐基础资料建设和专题研究的深入,更要在此基础上全面梳理、总结中国传统音乐的艺术规律和理论体系,逐步完成中国音乐系统化、理论化的整体性研究工作。

2.中国传统音乐在研究区域和范围应有所拓展

随着我国传统音乐形态及其文化生态的变化,中国传统音乐的研究内容当会随着现实音乐生活的改变而有所拓展。一方面,随着中国传统音乐流行地域逐渐城镇化、城市化,研究关注的区域就会向城镇、城市延伸。另一方面,随着国际音乐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视野、区域和范围更应当有所扩展。我们不仅应该关注中国境内的传统音乐文化事项,也应将研究的视野和空间范围拓展至所有伴随华人迁徙或文化交流而流播到海外的任何国家和地区。也就是说,哪里有中国传统音乐的存在,我们研究的视野和区域就应该跨境延伸到那里,以此适应这个学科从国内研究向国内外全面研究拓展的新要求。

3.建立中国传统音乐为基础的“母语”音乐教育

中国传统音乐学科的发展,不仅要提高其理论研究水平,也应该担负起民族音乐传承的文化使命。在中国进行音乐教育的目的和任务,虽不仅仅只为传承中国传统音乐,但应将传统音乐的继承摆在重要位置上。对这一专业甚至整个音乐学、作曲及以中国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为主的专业学生而言,至少设置不少于西方作曲技术“四大件”的同等含量和分量的相关课程。将教育培养的基本环节落到实处,切实改变背离中华民族文化特性、缺乏音乐“母语”培养的国民音乐教育现状。

4.加强中国传统音乐及其经典学术著作的外译和海外传播推介

清末、民初乃至整个20世纪,可以说是西方音乐全面传入中国的时代,中国传统音乐的许多方面都受到西方音乐的极大影响,我们的学习和研究更多关注的是那些从西方传入中国的音乐文化。而进入到21世纪,笔者以为是时候要着力加强中国音乐及其经典学术著作外译和海外传播了。

中国传统音乐从宫调、律制等基本乐学和律学理论,到更大范围的音乐形态特征,乃至其哲学基础、文化传统都有自己的特殊表现形式和内在规律。中国历代和当代音乐学家对中国传统音乐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出版了诸多经典著述,这些学术成果不仅是对本民族的贡献,也是对世界文化的贡献。然而,由于语言等多方面复杂原因,这些成果与世界交流还不多。在音乐学的国际学术交流中,一些外国经典著述近年来被译成中文的越来越多,为中国学者了解国外相关成果提供了很好的信息参考和文献来源(如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组织翻译并出版的系列西方经典著作),可是世界对中国学者及有关中国音乐的研究成果了解还十分有限。[9]因此,应该着力加强本国经典学术著述的外译工作,通过翻译的转介,有效缓解国际学术界对我国相关领域的不了解,进而提升中国学者及其优秀学术成果的国际影响力。

结语

改革开放至今的三十余年,不仅是经济开放了,各种文化和学术都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比以往更加宽松和自由的社会氛围。在此期间,中国传统音乐的学科发展是迅速的,成果是丰厚的,也是具有探索性和创造性的。但同时,这一时期传统音乐的学科发展在以成果为主的正面评价声中总夹杂着一丝争议并令部分学人忧虑。

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孕育出的传统音乐有着非常深刻的内涵和极其独特的文化个性,这些都是传统音乐的价值之所在。对于这样一个具有悠久音乐文化历史和丰厚传统音乐资源的国家而言,应当增强对于本土传统音乐的研究和传承,并视为始终不可放弃的国家音乐文化之根本。当然,随着时代的变迁,对于任何一个学科而言,不可能不受到其他文化因素和学术新成果的影响,文化的研究和传承不容许也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研究内容和操作模式,因此,在保持我国传统研究优势的基础上,应该以开放的姿态和宽容的学术眼光有选择地吸收、融合对传统音乐继承、发展、研究有益的新方法、新理念,注意多学科交叉及综合研究,完成以中国传统音乐本体构成为中心而展开的学术延伸和拓展提升。

后记:自2013年始,中央音乐学院在我国率先开始了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改革探索。其中比较重要的一项改革措施就是音乐学系“审核制”的实行。所谓审核制,就是考生需先通过专业水准审核方可参加后期统考的一种做法。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交三方面的资料,一是前期科研成果,二是关于学科研究现状及发展前景的学术报告,三是对博士论文选题前期积累的汇报。这三份资料由专家匿名评审,考生须先通过审核,才有资格参加其后多门课程的统考。

原载:《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16年第2期

注释

[1]尽管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集成工作仍有不尽人意之处,但不能就此否定集成工作和系列集成著述的价值。

[2]中国传统音乐的学术成果不限于著作,但由于文章数量浩瀚,本文篇幅有限,故文内以择取著作为主,且数量仍有限。此外,由于部分著作很难截然分属于某一类目下,为免重复列举,故只能看其更偏向哪一方面,而有所舍取。

[3]这里的中国传统音乐是指学科范畴的。

[4]十余年前,笔者跟随任教于北京大学的人类学家蔡华教授赴云南进行田野调查,且其后依据在本领域的一些活动中的观察,偶感音乐学界的许多田野调查,还算不上专业,甚至有时连一些最基础的科学方法还未掌握,如在与被调查对象的问询、沟通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自知的不当之处(这可能直接影响所问问题的答案和质量),实地调查本身的科学性等也谈不上系统、专业和深入。

[5]当前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对象虽不限于传统音乐,而具有更宽泛的研究对象,如城市音乐、流行音乐等,但我国多数民族音乐学家仍以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为主要对象,这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6]伍国栋教授在《民族音乐概论》(修订版)中提及比较音乐学主要是针对“异民族文化的音乐科学,就是在所有的文化阶段里,去处理西欧以外的民族音乐之表现形态”,而萨克斯在《比较音乐学》一书中认为是“处理西欧以外的民族音乐之表现形态。”

[7]国内部分学者、学人也有关注城市音乐、流行音乐等,但目前除世界民族音乐专业以研究中国以外国家的民族民间音乐外,学界研究对象的主流仍是中国传统音乐。

[8]同一位学者致力于不同学科领域的教学与研究,不属于本文讨论范围。

[9]近年来周勤如主编的英文版杂志《音乐中国》向世界介绍了中国学者的部分重要学术成果。 

①张伯瑜:《再议音乐学人才培养》,《音乐研究》2015年第1期,第13页。

②杨沐:《西方音乐人类学界最新动态述评》,《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第3页。

③杨沐:《跨进21世纪的音乐人类学:国际潮流与中国实践》,《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第2页。

贾怡教授: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评论委员会委员、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琵琶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民族音乐及世界民族音乐教学研究会理事、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语委普通话水平考试评委。天津市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天津市新时代青年学者智库专家,《20世纪中华国乐人物志》收录的最年轻的国乐人物。 

文章来自天津音乐学院报

德音乐教转载发布

排版:嘉灵

审核:嘉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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